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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球吧体育绍兴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4批2023年8月1日)

发布时间:2023-08-16 02:59:19点击量:

  谈球吧体育诸暨市店口镇阮市社区西湖埂头村里有两个湖(新刘湖、正刘湖),社区书记在湖里养鱼虾,把鸡粪、牛粪倒到湖里喂鱼,把湖水污染了,还往湖里倒建筑垃圾填湖,此情况截至目前已经有10多年了。

  1.经查,新刘湖、正刘湖为当地湖畈名称,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坑塘水面,不属于禁养区域。

  2.当事人阮某于2020年2月起向诸暨市店口镇阮市社区村集体承包80亩、向村户流转30亩,用于珍珠蚌及鱼类混合养殖,养殖塘配有尾水处理区域,面积约100平方米,通过种植水生植物等方式对养殖塘尾水进行处理后外排。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对尾水出口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指标均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迹象,养殖主要以饲料投饲,但当事人承认冬天天气较冷时会投放少量鸡粪、牛粪,增强水质肥力,可能对尾水处理及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承包人已承诺不再往养殖塘里投放鸡粪、牛粪谈球吧体育,同时店口镇政府将加强日常巡逻、引导,督促做好精细化管理。

  上虞区东关街道马山村马山矿将废弃矿基作为垃圾填埋场所,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将数量达几百万吨的化工及生活垃圾倾倒于该废弃矿基内,导致周边环境严重污染,后又巧立名目将该100余亩的垃圾堆放面积作为基本农田使用。但因存在污染源,该100余亩农田无法达到耕种标准,导致被长期抛荒。

  1.信访件反映的“马山村马山矿”原为马山村湖村矿,该矿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面为农田。该矿自2002年4月停止开采时,矿基总面积约90亩。自2009年起,上虞区东关街道陆续对该矿山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及矿基土地利用,先后共获批三个项目,分别为:东关街道马山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面积22.518亩(以下简称“1号区块”);东关街道马山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先行复垦项目,面积38.037亩(以下简称“2号区块”);东关街道马山村土地开发项目,面积16.5405亩(以下简称“3号区块”)。该矿基剩余土地为复垦地块配套道路及未纳入复垦的少量边坡,合计约13亩。

  2.2018年以来,上虞区东关街道将“三改一拆”、“五星3A”创建、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渣土暂存于马山矿3号区块,并委托马山村代为管理。期间,由于管理不到位,部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堆放于该区块内。2019年5月,东关街道组织力量对该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开展分拣并按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在垃圾分拣和清运过程中,东关街道会同生态环境上虞分局全程参与并拍照记录,均未发现化工废料。上虞区东关街道于2019年11月委托浙江绿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3号区块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结论显示,该地块土壤没有重金属和有机污物超标情况,属于清洁土壤。2020年9月12日-13日,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整个矿基进行打点采样,矿基土壤监测结果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规定项目,未超过相关管制值,属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同时,根据现场钻孔样品识别及记录分析,地块采样过程中未发现疑似填埋废物,且土壤样品均无明显污染痕迹。2020年至2021年,生态环境上虞分局先后4次对原垃圾堆放处地面积水、附近农田及河道水样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地表水三类水功能区标准要求,水质正常。7月22日,生态环境上虞分局再次对3号区块沟渠积水、积水外流口以及下游河道三处进行水样分析,结果显示沟渠积水为地表水四类水,积水外流口和下游河道均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要求,水质正常。该问题在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已被交办,上虞区于2021年4月完成整改销号。后续每月进行现场巡查并建有相关台账资料,未发现有垃圾填埋情况。

  3.马山村矿基总面积约90亩,其中有三块复垦农田区块,核准总面积为77.0955亩。2015年,上虞区东关街道将矿基南侧的1号区块纳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17年12月通过区级验收,2019年12月通过省级验收,核准复垦面积为22.518亩。2018年东关街道又对该矿基2号区块实施马山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先行复垦项目,2019年11月通过区级验收,核准复垦面积为38.037亩。2020年2月,经区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批准,将该矿北侧最后一块未复垦矿基区块(即3号区块)的16.5405亩纳入东关街道2018-2020年土地全域整治项目(马山村土地开发项目)。上述项目均经上级批准后按规定进行实施,项目均已完工并通过上级验收,现均为一般农用地。

  4.2019年11月20日经公开招标,上虞区东关街道马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陈某某就马山矿南首矿基块(1号区块、2号区块以及部分道路等)土地签订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用途为当年度农作物种植,租期10年。2021年10月18日经公开招标,东关街道马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任某就马山矿北首矿基(3号区块)土地签订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用途为当年度农作物种植,租期8年。经现场踏勘,3号地块内种植有旱稻等当年度农作物种植。矿基南首1号和2号地块内复垦土地中存在违规种植南天竹等经济作物的现象,部分地块因租户管理不善导致杂草丛生。

  要求马山村委根据承包合同,督促承包户于2023年9月底前,清理苗木及杂草,换种当年度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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